我和我前夫去办房产过户的那一天,国土资源局的人说,我们要先去交个什么税才能继续办理过户手续。
两个人于是一起去交税。税局的人一看我们两个人的身份证就知道两个人原来是一家的。那个人也是好心,说你当初如果有心要这个房子,在离婚前过户,这笔税款就可以省了。
我们两个人那天要交9000元的税,两个人一分摊,每人4500块。
我说:我原本也没打算要他这套房,所以压根就没往这个方向想。
我前夫大概是听到我说的这句话很生气,可能是在他看来,我已经占了他很大的便宜。我跟税局的人刚刚说完那句话,有个文件要两个人一起签名。我签完名,准备喊我前夫签名,却发现人家不知道在什么时候离开了。
我心底的火一下子升了起来。在税局扔下一句:我现在想杀人。就收拾东西追了出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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