卢峻山诬告元穆的罪名有三,监守自盗、贪污敛财、杀害朝廷命官。
所谓的证据,主要是那自裁县令的妻女,拿着那县令自裁前写下的遗书,与一本账本。账本上便有给元穆行贿的数目。
案子到了刑部审理,为验证遗书真伪,户部侍郎赵全侗调出了县令留在户部的官方手稿资料作为比对。证明确实是他亲笔。
这位户部侍郎赵全侗便是当日萧淙之回京述职,率先在朝堂上发难的那一位,属于是积怨已久了。
朝上虽也有为元穆辩解的,说他如果真的有罪,又何必想方设法重启私钱案?
赵全侗却道,既生贪心,自然不满足于此,重新调查,他便可以借着查案,捞更多的油水!
此前元穆查案本就得罪了不少人,后又有天门镖局一事,卢峻山一告上来,诸多政敌群起而攻之!
皇帝震怒,朝堂之上当即宣布将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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